联系我们

新闻动态

联系我们

ABOUT US

四川省粮食产业集团

 

地址:四川省资阳市滨江大道三段53号

电话:028-26873098

传真:028-26009800

邮编:050000

集团要闻

当前位置:首页 > 集团要闻

实践科学发展观 群众利益无小事 张元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心得

发布时间:2009-04-28 11:32:00   点击量:

  实践科学发展观 群众利益无小事

 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心得

  张元贞

 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“科学发展观,第一要义是发展,核心是以人为本,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,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”。这一精辟概括深刻揭示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及精神实质。

  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,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的基本原理,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目的,高度概括地回答了中国共产党人依靠谁,为了谁这个根本问题。以人为本的“人”,是指最广大的人民群众。以人为本的“本”就是本源,就是根本,就是出发点和落脚点,就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。

  胡锦涛总书记反复告诫全党“群众利益无小事。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,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”。

  这就要求我们企业领导干部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,切实把握好这一要求。可以说,能否实践“群众利益无小事”是一块试金石,是检验我们宗旨意识强不强,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高不高,工作作风实不实,活动取没取得成效的主要尺度。

  深刻理解和实践好“群众利益无小事”,需要我们做好以下几项工作:

  一、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。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,面对群众的不同要求,时时了解群众缺什么、少什么、愁什么、盼什么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改进作风,真正深入基层,深入群众,把身子沉下去,把感情注进去,真诚倾听群众呼声,真心关心群众疾苦。

  二、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。我们学习实践科学发展,坚持以人为本,必须在各项工作中充分体现和代表群众利益,坚持发展为了人民,发展依靠人民,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。在日常工作中,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,哪怕是很小,我们都应竭尽全力去做好。我们必须树立一种观念:群众的一桩桩、一件件具体困难和问题,都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全局利益,群众的小利益就是党和国家的大利益,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,领导干部认真解决群众的小事,就是在干大事、谋大利益。

  三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工作的唯一标准。人民群众往往是从一件一件的小事中评判我们的工作,认识我们的干部的。我们的工作路线是否正确,措施是否得当,目标是否准确,评判和检验的标准只有一个,那就是人民群众的态度。因此,我们必须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,把群众的问题作为第一选择,把群众的要求作为第一追求,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。只要从改善人民生活的一桩桩具体事情做起,从自己实际工作的一点一滴做起,就能真正赢得群众的拥护。

  四、持之以恒,坚持下去。小事往往因其小而易被忽略,因其小认为不重要,而难以持之以恒坚持下去。要把群众关心的一些小事做好,不能光凭一时的热情和临时突击,而是要把党和群众的鱼水之情注入到我们的工作中。只有这样,我们为群众办实事、解难事、做好事才能日复一日、年复一年地坚持下去。可以说,为群众办小事不仅是一种责任,更是我们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期的首要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