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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七五”普法学习资料[2017]第28期

发布时间:2017-08-21 16:32:30   点击量:

宪法学习读本
           第一章  依宪治国与依宪执政
       (三)公有制是人民主体地位的保障
       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,“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”。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,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自然是生产资料的社会公有制。因为人民具有主体地位,国家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,那么“公有”便是全民所有,也是国家所有。诸如城市土地、矿藏、水流、森林等自然资源的所有者是全民,也是国家;同时,国有企业的资产也归全民所有。那么,保护自然资源、国有资产也就是保障人民主体地位。
       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,也就是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。矿藏、水流、森林、山岭、城市土地等为全民所有。国有资源的流失直接有损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,动摇的是人民主体地位,因为这些流失的国有资源所有者是人民。
       应当加强对国有资产和资源的管理。
       对国有资源的管理,最关键的是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。对水流、森林、山岭、草原、荒地、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,形成归属清晰、权责明确、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。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,创新适应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产权保护制度,加强对国有集体资产所有权、经营权和各类企业法人财产权的保护。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,制定和完善发展规划、投资管理、土地管理、能源和矿产资源、农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。同时,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,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、国有资产监管、政府投资、政府采购、公共资源转让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做分事行权、分岗设权、分级授权,定期轮岗,强化内部流程控制,防止权力滥用,更好地保护国有资源、国有资产。
       (四)让人民形式上有权,实质上也有权
      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的讲话中说道:“......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,就是要回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历程,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、理论自信、制度自信,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......”自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来,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经半个多世纪的洗礼,早已在中国人民的心中扎下了根。这是一个能够让人民真正握有权力、真正能够感受到民主、真正保障人民主体地位的制度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史上的伟大创造,是深刻总结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,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、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。我们应该树立坚持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信心,让人民不仅在形式上有权,实质上也有权。
       相信大多数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不陌生。提到人民代表
大会制度,脑海中首先浮现的是“选举”与“人大代表”这两个词。选举是现代民主国家政治制度中关键一环。选举程序是选举制度中最外在的内容,是直接能被人民群众感知的。投票方式的设计关系整个选举制度甚至是政府的合法性,因此保障选举程序公正是选举制度的首个重要问题。选举公正能够保障人民形式上有权。
20世纪40年代,当时还是在动荡的年代,陕甘宁边区以及各个根据地的人们是这样选举他们心中认定的干部:觉得谁好就把手中的黄豆放在他的碗中,最后谁碗里的黄豆多谁就当选。流行于延安的一首民谣这样唱着:“金豆豆,银豆豆,豆豆不能随便投;选好人,办好事,投在好人碗里头。”